精心打造地方立法智囊团 做好高质量立法服务

时间:2024-05-22     来源:     作者:本报记者 刘哲    查看:1638   

2015年10月13日,济南大学被山东省人大常委会确定为第一批“地方立法研究服务基地”之一。基地整合资源,聘请北京大学法学院周旺生教授为顾问,发挥高校的智力资源优势,推动法学研究与山东省立法实践深度融合,为地方立法提供良好的智力支持。基地成立以来,已经承担了地方立法论证与制度设计项目10项、地方立法清理项目252项、立法咨询项目14项、召开全国性学术会议3次。

济南大学立法研究服务基地在山东省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一直坚持高起点定位、高标准建设、高效率运行,打造“人大主导、政府参与、面向全省”的综合性、开放性、高水平的地方立法智库和服务平台,努力打造出促进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的桥梁纽带、推动建设培养立法人才的重要阵地、引智工程的新载体。

打造地方立法智囊团

立法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实践性都很强的工作。济南大学立法研究服务基地为此打造了一支高质量的智囊团。目前由42名法学专职教师组成,其中教授5人,副教授17人,法学博士20人。项目组成员分布在“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法理学”“民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知识产权”等八大教学研究领域,各学科相互融合、相互支撑、交叉发展、协同推进。各教学研究团队始终秉持教学科研与社会发展需求相结合的理念,在地方立法服务、依法行政、人民调解、知识产权、劳动关系、民生保障、公益慈善、弱势群体维权等领域和方向形成了“理论探讨与社会实践结合、科学研究与服务社会并重”的研究优势和发展特点。各教学研究团队在人才培养质量、学科发展水平、科学研究水平、社会服务水平等方面都位居省内高校相关领域前列,具有独特的格局优势、强劲的发展动力和良好的发展前景,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各教学研究团队近年来主持国家社科基金1项,教育部、司法部、民政部、省社科规划等省部级项目50余项,发表高水平论文100余篇,多篇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全文转载,获得省社科优秀成果奖等省部级奖励10余项,到账纵向、横向科研经费200余万元。

为满足地方立法重大实践的需求,基地进一步整合、优化学术资源,目前已形成了一支“跨学科、高水平、宽领域、开放式、接地气”的科研队伍。其中包括省委、省政府法律顾问3人,济南市人民政府参事1人,济南市政府法律顾问3人,山东省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2人,山东省人民政府地方立法专家库专家2人。

实现人才优势和研究成果转化

基地成立以来,先后制定了《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研究服务基地济南大学基地管理办法》《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研究服务基地济南大学基地立法课题管理办法》等文件,为基地高起点、高水平、高效率、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近年来,以济南大学政法学院为主要依托,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40余项,主持教育部、司法部、省社科规划等省部级项目100余项,发表高水平论文300余篇,其中多篇文章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全文转载或论点摘编,在学术界产生了较大影响,先后荣获山东省优秀社科成果奖、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山东省软科学优秀成果奖等省部级奖励30余项。作为立法研究服务基地的主要依托机构,政法学院具有深厚的学术底蕴和研究能力,今后将继续发挥思想库和智囊团的作用,为山东省地方立法研究服务做出更大的贡献。基于以上工作,济南大学被省司法厅遴选为山东省司法厅政府立法研究服务基地,被省教育厅遴选为山东省教育立法研究服务基地,形成以省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研究服务基地为头雁的地方立法研究服务阵地。

基地在建设过程中紧紧依托学术发展和人才培养的主题,在研究中提升服务,在服务中强调研究,在CSSCI等高水平核心学术期刊发表涉及地方立法理论研究的高水平学术论文20余篇,出版《地方治理与地方立法》专著1部。在助推人才培养方面:地方立法学是我校法学学科———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和法学硕士一级学科的重要支撑方向,我校面向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开设《地方立法学》课程,由光明日报出版社出版了《地方立法学》教材,填补了省内高校地方立法学专门教材的空白。

为地方立法提供高质量服务

近年来基地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所需,在新旧动能转换、自贸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地方政府提效减负和信息化强省建设等领域,积极在地方立法研究服务中建言献策,所参与的省级地方性法规和设区的的市地方性法规立法项目,以高质量的研究服务受到人大和政府立法机关的高度评价。基地成立以来,已经承担了地方立法论证与制度设计项目30余项、地方立法清理项目300余部、立法咨询项目40余项、召开全国性学术会议3次,出版《地方治理与地方立法》专著1部,拟出版《地方立法学》教材1部,发表地方立法理论研究论文10余篇,获副国级和副省级领导肯定批示2次,各类项目到账经费超过300万元。

此外,基地在研究服务工作中,按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和依法立法”的原则,采取多学科交叉的方法针对立法事项和立法主要解决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框架设定和制度设计,确保发现真问题,解决真问题和真解决问题。同时,我校基地不断加强立法队伍建设,不断调整优势方向,在社会领域立法、群团组织立法以及促进型地方立法等领域走在了全省的前列,受到服务单位的高度评价和立法部门的充分肯定。

2021年基地接受山东省科学技术协会委托,就《山东省科学技术协会条例》修订进行调研和制度设计,2022年6月9日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的修订是全国首部完成修订的科学技术协会地方性立法,对加强科学技术协会的组织建设、完善科学普及工作的体制和机制以及促进科技创新都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同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对该条例修订作出肯定批示。

提供全方位智力支持

为了更好地发挥高校地方立法基地的最大服务效能,基地将深挖综合性大学多学科交叉、多学科融合的特色,充分发挥学校法学学科在社会法、政府法治和社会治理等方面的学科优势,将山东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济南市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济南市法学会市域社会治理研究中心的建设的发展,与基地的发展融为一体,完善地方立法研究服务团队,凝练地方立法研究服务方向,打造地方立法研究服务“济大”基地品牌,建设高水平研究服务队伍,形成高水平研究成果,提升地方立法服务效能。基地还将拓展地方立法研究服务内涵和外延,除完成省人大常委会委托项目外,按照“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社会参与”的立法机制,为党委立法决策、政府立法起草、社会立法参与等提供地方立法研究服务,为省人大常委会立法活动,提供立法前、立法中和立法后的高质量地方立法研究服务。同时积极开展备案审查、立法评估等服务活动,体系化进行地方立法立改废释评的地方立法研究服务,为立法机关和部门提供全过程、立体化、全方位的智力支持。

未来基地将秉持开门办基地的方针,开展“三协同”工程,打造立足山东、面向全国的高水平智库平台,有序开展“引进来”“走出去”工程,吸引国内知名立法专家参与到基地研究服务过程中来,以不求为我所有,但求为我所用的开放态度,汇聚一流智慧,服务山东地方立法研究服务工作。

站在新时代,踏上新征程,济南大学立法研究服务基地表示将在省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贯彻落实济南大学“一二三”发展思路和“四五六”战略部署,推动立法基地发展融入学校发展战略格局,坚持“特色发展、创新发展、开放发展、协同发展”,凝练地方立法研究服务特色,持续在高质量人才培养、高水平学科建设、高水平师资建设、高层次科研提升、高效能社会服务下功夫,做好省人大常委会的智囊团、服务队和地方立法人才培养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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